“我利润卡在 300 万上,多出 1 万就要多交 60 万的税,不拆怎么办?”
这句问话,我在诊断桌上听过不止十次。问的人通常已经想好了答案——再注册一家公司,把收入分一分,一家控 300 万,一家控 500 万,账面上皆大欢喜。
拆分公司压利润,不是什么上不得台面的小聪明,是市面上流通了十几年的常规操作。你身边大概率就有老板在这么干,而且干得还挺滋润。
但这不代表它安全。2025 年以来,税务部门公开曝光的拆分收入骗享优惠案件,可查的不下 7 起,从广西、安徽、贵州一路排到辽宁、新疆、湖南、山西。这不是巧合,是风向变了。数电票全国推开后,发票从开具到流转全程留痕;金税四期把人员社保、银行资金、注册信息拉通比对。靠“几家小公司轮流开票”糊弄的日子,到头了。
这篇不打算吓唬你,打算把这件事的全貌摊开:你踩的到底是哪几条线、省的钱有多少成色、税务局手里有几张牌、同行是怎么被罚的,以及那些正规打法你为什么一直没用。
一、你以为在躲一条线,其实在六条线上裸奔
市面文章讲拆分,清一色只讲企业所得税那一条线。其实一次拆分动作,同时改写了六个税种的计算基础。
300 万那条线:企业所得税的悬崖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税率缴纳,实际税负 5%,政策延续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
超过 300 万呢?按 25% 全额缴,不分段。
利润 300 万,交 15 万;利润 301 万,交 75.25 万。多 1 万利润,多交 60.25 万。这是悬崖,不是斜坡——所以老板想拆。逻辑没错,但这只是六条线里的一条。
500 万那条线: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门槛
连续 12 个月销售额超过 500 万,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征收率减按 1%,月销售额 10 万以下直接免征;一般纳税人按销项 13% 减进项计算。
问题出在进项上。做贸易、建材、农产品流通的老板都懂:上游是散户,收钱可以,开票没有。年销 1000 万的公司,进货 700 万拿不到票,按 1000÷1.13×13% 算,增值税一年交 115 万,实际税负超过 11%。
拆成两家小规模,各开 400 多万,按 1% 征收率,一年不到 10 万。差额超过 100 万——这才是很多公司拆分的真正动机,跟所得税没关系。税务稽查通报里“控制各主体开票金额不超过上限”这句话,控的就是这条线。
200 万那条线:个体户的减半档
同一份 12 号公告还规定,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样延续至 2027 年底。
同一份公告里,有限公司的线是 300 万,个体户的线是 200 万,还叠加一层减半。所以市面上大量“注册 N 家个体户”的方案,控的是 200 万这个数。而这条线上的查处案例比有限公司拆分更密集。
广州天河区税务部门 2025 年查处的一起案件中,5 家名称后缀均为“畜牧科技服务部”的个体户,注册时间集中、经营地址相同,除负责人外的 5 名员工完全一致,财务负责人李某同时担任 5 家主体的财务,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全部精准卡在 200 万以下,共拆分申报经营收入 1204 万,违规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最终被合并计税全额追缴。通报里的原话是“卡点痕迹明显”——账面上数字做得再漂亮,控点控得太精准,本身就是证据。
30 人那条线:残保金
在职职工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 人以上,按人数、比例、平均工资三个因子缴纳(财政部公告 2019 年第 98 号)。这项免征已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公告 2023 年第 8 号)——注意这个时间点,和前两条线是同一个政策窗口,窗口到期后怎么变,现在没人说得准。
一家 300 人、人均年薪 10 万的公司,按 1.5% 比例测算,一年残保金约 45 万。拆成十家每家 29 人,这笔钱直接归零。客服、劳务、外包这类人力密集型企业,对这条线的敏感度远超所得税。
但人还是那拨人,工位还是那些工位,社保拆着交——这恰好是最容易穿帮的一种拆法。
汇总那条线:个税经营所得必须合并申报
名下有多处经营所得的,税法要求选择一处汇总申报(《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 号)。
三家个体户,每家账面利润 40 万,各自按低档税率申报,看着皆大欢喜。但汇总后 120 万要跳到 35% 的档。不合并,本身就是违规。市面上卖个体户拆分方案的中介,十个里有九个不会主动提这一条。
联动那条线:附加税与“六税两费”
拆收入骗小规模优惠时,少缴的不只是增值税,还有跟着增值税联动计算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减半的“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两项附加)。
拆分操作动的是“一拖 N”的税负结构,稽查认定的少缴金额,是这一整串的加总。这也是为什么案件通报里的处罚金额,往往比老板自己算出来的税额高出一截。
另外还有一条: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
做白酒、电子烟、高档化妆品、成品油这类应税消费品的老板要多留一个心: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通过“生产环节拆到委托加工环节”,或者把持有商标的厂商和代加工厂拆开,可以改变纳税主体。电子烟消费税写得明白——持有商标的企业是纳税人,只做代加工的不缴。
多数中小企业不涉及,但原理跟拆分是同一个逻辑。遇到这类方案要格外当心,因为它动的是整个税种的纳税主体,不是简单分个收入。
二、5% 的成色,比传说中差一截
把账算全,你会发现拆分的收益被普遍高估了。
5% 交的是企业所得税,不是从利润里省下的全部。 钱要在公司层面省完了、分到老板个人口袋,还有 20% 的分红个税。
600 万利润拆成两家:企业所得税从 150 万降到 30 万,看着省 120 万。但分红之后,实际到手从 360 万变成 456 万,净省 96 万。不是 120 万,更不是账面传说的“翻倍”。
当然,如果利润留在公司继续滚动投资、不分红,省下的就是实打实的所得税差额。所以拆分对“钱要留在公司里滚”的老板价值更大,对“每年都要把钱拿出来花”的老板,成色要打折。
还有一笔几乎没人算的维持成本。 两套账、两套申报、两套银行账户,关联交易要维护定价依据,会计代账费翻倍,老板自己的管理精力被切碎。省税 96 万,一年多花掉十几万维护成本很正常。这笔账不是给拆分判死刑,是说任何方案都该算净额,而不是看海报上的数字。
第三个维度是形态选择。 拆分不只是“一家变 N 家”,还包括“要不要换形态”。
很多方案的问题不是拆多少家,而是选错了形态——把需要承担有限责任、需要对外融资的业务,塞进了一个承担无限责任的主体里。
三、这场猫鼠游戏打了二十年,牌桌刚洗过
要理解现在拆分为什么危险,得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
第一代玩法是核定征收。 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申请核定,把公司利润或者个人的劳务报酬、股权收益装进去,综合税负做到百分之三四。霍尔果斯巅峰时期注册上千家影视公司,走的就是这个路子。2021 年薇娅案炸出来,通过多家个独转换收入性质加核定征收,偷逃税款 6.43 亿,罚没 13.41 亿。紧接着的政策反应很直接:持有权益性投资的个独、合伙一律查账征收,文娱领域一刀切断核定。第一代玩法到 2022 年基本走到尽头。
第二代玩法就是拆分。 收入不转性质了,改为拆主体。但这一代遇上的是全新的对手:数电票让发票从开具到流转全程留痕;金税四期把人员社保、银行资金、注册信息拉通比对;电子税务局实名体系下,谁在给几家公司办税、几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开票是不是同一个 IP,系统一拉就知道。
第一代玩家被抓,靠的是举报和个案突破。第二代玩家的暴露,靠的是数据模型主动筛。这是质的区别:不是税务局碰巧看见你了,是名单自动生成,稽查局按名单上门。
那批公开曝光的案件,几乎都是“依托税收大数据风险疑点推送”发现的。
四、税务局手里有三张牌
偷税定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写得很清楚: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后果是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年化 18.25%),并处少缴税款 50% 以上 5 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拆分方案只要伴随私户收款、控制开票这些动作,基本逃不开这张牌。今年曝光的几起案件,通报口径统一是“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反避税调整: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就算你申报都做了、账都记了,只要安排被认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税务机关仍有权按合理方法调整,补征税款并加收利息。
这一条说明了一个很多人不愿接受的事实:程序做得再干净,动机不干净,也没用。 政策口径里写得明白——拆分前后经营规模和业务结构无实质变化、仅为了让收入适用低税率的,就是典型负面情形。
虚开:业务是真的,票是错的
第三张牌,多数老板到被约谈那天才第一次听说。
《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764 号,2023 年 7 月 20 日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列明了三种虚开情形: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给出了处罚幅度:虚开金额超过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中间那一种。拆分方案里最常踩的恰恰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业务是自己做的,让关联公司替自己开票。业务实际由 A 公司承接,发票由 B 公司开出去,业务是真的,票是错的,照样落进虚开的框,三种情形哪一种都不看业务真不真实,只看票和实际经营是否相符。
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应《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很多拆分方案的死穴就在这里:整个方案的支点是“换主体开票”,而这个动作本身,字面上踩的就是虚开的定义。
五、他们是怎么发现你的:六员比对与八个信号
“一址多证”只是入门级信号。实际稽查模型里比地址更狠的是“六员比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发票领购人、开票人、股东投资人——这六个实名备案岗位在多家公司高度重合,系统直接打标。
哈尔滨市税务部门曾通过数据碰撞发现某区域短时间内集中注册 73 家供热维修企业,注册地址完全相同、联系电话高度重复、法定代表人交叉任职,一锅端。南宁咕咕狗案里,检查人员盯上的第一处异常也是“部分公司人员社保记录频繁变动,与独立经营应有的稳定人员结构严重不符”。
你可以对照下面八个信号,看自己踩中几条:
名下有 2 家以上公司或个体户
各主体注册地址相同或相近
财务、办税、开票人员是同一拨人
有员工在多个主体之间“流动”签合同、交社保
收款最终会归集到同一张个人卡
单家开票额或利润精准控制在优惠上限附近
有些主体没有实际办公场所和业务痕迹
已经收到过税务风险提示
踩中三条以上,你的架构在税务局的数据模型里,大概率已经亮了。
六、同行是怎么被罚的:不分行业,只分结构
2025 年以来曝光的案例,值得每个老板看一眼自己那一行:
看出共同点了吗:不分行业、不分地域、不分金额大小。查的不是“哪个行业”,是“哪种结构”。
这几起案件的共同特征也很一致:最终补缴金额是少缴税款的 1.4 到 2.3 倍;未在限期内缴清的,一律移送公安。
七、真要拆,法律上正确的姿势叫“分立”
这是整件事里最反常识的一点:国家其实给“拆”留了正规的、带优惠的路,只是市面上九成的拆分方案压根不知道这条路存在。
公司法上的公司分立是正经程序:股东会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走通之后,税务上有完整的配套:
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分立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分立出去的公司按原计税基础承接资产负债,不确认所得,资产的隐性增值不用当期交税(财税〔2009〕59 号、财税〔2014〕109 号)。
增值税:资产连同关联的债权、债务、劳动力整体划转,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财税〔2016〕36 号附件二)。三者缺一不可,只转资产不转人员,这条就不适用。
土地增值税:企业分立情形暂不征收,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51 号,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契税: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9 号,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一句话总结这条路的含义:你走分立,等于告诉国家“我在拆公司”,国家递给你一套递延纳税的方案;你不走分立,私下注册新公司分头开票,等于告诉税务局“我什么都没干”——然后收入进的是别的主体的户,开的是别的主体的票。 前者叫重组,后者叫隐匿。
走分立也有前提:账要经得起扒。很多老板不是不想正规拆,是历史账不敢扒。这就引出最后几节。
八、拆之前,先把手里的合规牌打完
拆分是省税工具箱里风险最高、成本最高的一件。多数中小企业手里明明有几张风险很低的牌,一直没打:
真实成本规范入账。 账面利润虚高的根源往往是成本票缺失、工资走私户。先把该入的账入了,这一步本身就能压掉一块虚增的利润。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现在按 100% 加计。 不只高科技企业,传统制造业做工艺改进、产品迭代的,很多都能归集出研发费用。500 万以下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延到 2027 年底。这两项对利润在 300 万上下浮动的公司,很可能直接把应纳税所得额压回线内——不用拆,效果相近,且不新增风险。
新业务用分公司。 分公司所得税汇总纳税,亏损可以抵总公司的利润;子公司则各算各的。扩张期业务大概率亏钱,用分公司形态天然省税。
区域政策。 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 15%,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 15%,覆盖的产业面比想象中宽。
残疾人安置。 招几个岗位真正合适的残疾员工,既免残保金,工资还能 100% 加计扣除——正好是“拆公司躲残保金”的反向操作,一个雷没有。
九、最后算三笔账,再决定拆不拆
风险账。 省 96 万,被查的代价是少缴税款全额追回,加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年化 18.25%),加罚款(少缴税款 50% 起),两三年内滚到省税额的两倍以上。安顺百年婚宴少缴 249.77 万,最终付出 392.79 万外加刑事风险。而且偷税定性的追征不受期限限制,这颗雷不会过期。
概率账。 查不到不等于没风险。无限期追征意味着所有历史操作永远在敞口里。税务局也不需要查所有人,一年公开曝光七起案例,每一起都是从“大家都这么干”的人堆里拎出来的。
机会账。 同样的管理精力花在合规工具上,省下的量级未必小,且睡得着觉。
回到开头那个问题。拆分是常规操作,但“常规”从来不是安全性的来源,只是踩线人数的统计。如果你的业务确实在分化——区域在裂开、板块在长出各自的样子——那该拆,按分立走,把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四个独立做实,这是经营决策。如果拆的理由只是利润数字离 300 万太近,那这个数字本身在告诉你另一件事:你的税务架构该找专业的人看一眼了。
十、说一句行业里不太有人愿意讲的话
市面上九成的拆分方案,交付那天起就带着“将在未来某个时点被追缴”的属性。方案卖你 3 万块,稽查追你 300 万。中介收走的是方案费,雷永远留在你名下——出事那天,中介注销的速度比你想象的快得多。
区别在于交付方式:单次方案交付,给的是几张纸;持续架构管理,给的是合同模板、资金归集规则、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六员岗位拆分建议这一整套,跟着业务走,业务变了架构跟着调。
具体的入手动作是一份《六线风险敞口评估》。 所得税 300 万线、增值税 500 万线、个体户 200 万线、残保金 30 人线、个税合并申报线、附加税联动线,逐条过一遍,写清每个税种的具体敞口金额和整改优先级,然后才谈要不要动架构、怎么动。理由很实在:架构调整的每一步都不可逆,诊断必须走在方案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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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FAQ)
Q1:我拆出去的每一家公司都是真实经营、真实开票的,为什么还是被认定偷税?
因为稽查看的是实质,不是形式。南宁咕咕狗案里,各家关联公司登记为独立核算的小规模纳税人,合同、发票也都做出来了,但检查人员发现销售人员劳动合同和社保在几家公司之间不定期调整、工作由同一公司统一安排、客户和业务并无实质变化——即被认定为“一套人马”下的收入人为拆分。形式上的独立,抵不过人员、业务、资金三个维度的重合。
Q2:业务是 A 公司做的,票由 B 公司开,业务是真的,应该只是发票不合规吧?
不是。这正是这个领域最根子上的误读。《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764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列明的虚开情形有三种: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拆分场景里最常踩的恰恰是第二种——业务是自己做的,让关联公司替自己开票。很多老板以为“业务真实”就能免责,但对照条文,三种情形没有一种以业务真实为免责事由,看的只有一条:票和实际经营业务是否相符。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可能触及《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这是拆分方案里风险等级最高的动作,没有之一。
Q3:拆分省下的税,真的没有宣传里那么多吗?
要分两种情况算。钱要分红拿出来的:600 万利润拆两家,企业所得税省 120 万,但多出来的利润还要多缴 20% 分红个税,实际净省 96 万;再扣掉两套账、两套申报、代账费翻倍这类维持成本,净额还会再降。钱留在公司滚动投资的,省下的就是完整的所得税差额,成色更足。所以任何方案都该看净额,不看海报数字。
Q4:我的公司利润确实在 300 万上下,不拆还有别的办法吗?
有几条风险很低的路可以先走完:把缺失的成本票补齐、工资薪酬规范入账,把虚增的利润还原掉;归集研发费用按 100% 加计扣除;500 万以下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新设扩张期业务用分公司形态汇总纳税。这几项对利润在 300 万上下浮动的公司,有可能直接把应纳税所得额压回线内,不需要动主体结构。
Q5:既然有正规的“分立”,是不是所有想拆的公司都能走这条路?
不是。分立走的是法定程序(股东会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并且要真正实现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的独立,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增值税不征、土地增值税与契税的优惠才有对应的适用前提——比如增值税这条要求实物资产连同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劳动力一并转让,三者缺一不可。历史账目经不起核查的公司,往往在启动阶段就会卡住。所以判断顺序应该是:先看业务是否真的分化,再看账能不能经得起扒,最后才谈路径。
关于我们:虑得企服为年产值 2000 万以上的成长型企业提供「共享财务总监」服务——不做低端代账,做陪伴式企业服务,做老板的财税外脑:关联主体架构的税务风险评估、拆分方案与公司分立路径的税务测算、六员岗位与关联交易定价的合规梳理,把税负安排放在可解释的边界内。
—— 虑得先生
延伸阅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 中国政府网全文,小型微利企业 5% 税负、个体户 200 万减半、“六税两费”减半三项政策的原始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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